宜昌市司法局出实招改作风提效能

日期:2013-10-30 15:5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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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宜昌市司法局深入开展“转作风、解难题、优服务、促发展”活动,坚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的问题改起,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效能,务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地气。建立局党组成员“三个一”联系制度,即每名局党组成员定点联系指导一个县市区司法局或市劳教(戒毒)所、一家律师事务所,联系服务一家重点企业(项目),每人负责承担1—2个重点调研课题,拿出不少于60天的时间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将目标定在发现问题上、把重心放在分析问题上、让效果体现在解决问题上。今年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部13个县市区司法局、108个司法所、46家律师事务所、4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8家司法鉴定所以及16家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面向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收集意见建议,真正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合理部署工作提供了实践依据。
  二、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上一线。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在全市律师行业中深入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助力‘大城梦’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实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法制宣讲团、市民法律服务团、化解社会矛盾专业顾问团,进一步深化开展好“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扎实开展“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活动,促进律师行业与宜昌经济社会建设的深度结合。对宜昌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发展的作法和取得的成效,省司法厅长汪道胜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宜昌市司法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作用,积极参与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具体,工作有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三、关注民生,优质服务暖人心。市公证处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回应市民反映较为集中的“办证难”问题:一是延长接待时间。服务大厅坚持每天提前15分钟开门,中午不休息,傍晚当事人没接待完不下班。二是优化服务方式。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为困难弱势群体诉求和全市重大活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及时提供公证服务,并积极向当事人提供与办理公证有关的延伸服务。三是缩短办证时间。对一般公证事项按国家规定需15日完成办证的,提前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证。四是实行首问负责。对首次来访、咨询和办理公证的事项,不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受理的,主动与其他有条件办理的公证机构商议转办。
  四、强化监管,规范管理树形象。深化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证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宜昌市律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宜昌市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范》、《宜昌市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度(试行)》、《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宜昌市司法鉴定执业行为规范》等系列规章制度。市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建立了案件跟踪管理、质量双评、服务承诺等制度,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从接待咨询到结案归档全过程“无缝监管”。通过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全系统规范化建设加速推进,执法执业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司法行政队伍社会形象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