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王兴於同志批示肯定夷陵区黄花镇“大调解”工作经验
9月27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兴於同志在《宜昌政法》“夷陵区黄花镇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新格局”上进行批示,高度肯定黄花镇大调解工作经验,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总结推广,并把有关政策设想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
2010年4月,夷陵区黄花镇在全市率先启动大调解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综合协调、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大调解工作全覆盖。镇政府建立大调解工作中心,全面建立村级大调解工作室;企事业单位新建调解组织26个,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分别设立了调解室,实现警民联调、诉调对接工作常态化;镇借助第三方力量,建立了山林土地纠纷、企业劳资纠纷、学校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家庭婚姻纠纷和重大工程建设纠纷等六大专业调解小组。
为确保调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黄花镇以全镇96个网格中心户为基础,以镇村两级治调干部队伍为核心,以老党员、老干部、律师、警察、法律工作者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补充,建立镇调解人才信息库,储备了各类专业调解人才。镇强化整体联动,积极推行联合排查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矛盾纠纷、联合培训调解人员、联合值班备勤等“联合行动”,有效提高大调解工作整体水平,目前,全镇呈现出矛盾纠纷总量下降、群体性上访下降、涉法涉诉信访下降和矛盾纠纷调处率高、成功率高等“三降两高”的良好局面。
2012年,该镇成功化解了一起职工患病死亡妻子要求单位赔偿纠纷案。某医院外科主任郑某2011年1月因医治无效死亡,郑某的妻子吴某到郑某生前工作的医院,要求按因工死亡落实相关待遇,医院按政策规定支付了丧葬费、抚恤费、遗属补助费、住房补贴、郑某住院陪护费、医药费。2012年元月(春节假期),吴某再到医院要求院方给予补偿,言行十分激烈。2012年春节一上班,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到医院到吴某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组建了工作专班,组织医院和吴某协调,吴某声称要医院给予不少于10万元补偿,调解人员反复劝说,并说明郑某是因病死亡,不能视为因工死亡,因吴某偏执坚持要补偿,第一次调解未能达到协议。过后,调解人员又到吴某家中走访,并到卫生局、教育局找领导沟通。3月5日,工作专班请卫生局、教育局领导及有关专家一起再次到医院和吴某协调,经过反复沟通,宣传法律,吴某终于与医院答成协议,明确郑某死亡,医院没有任何责任,依法也不属于“因工死亡”,医院考虑到吴某常年生病,家庭有老人有小孩,愿意对其特殊困难给予帮扶26000元,教育局对吴某工作岗位给予调整,方便了吴某照顾家庭。吴某对协调方案表示认可,并对调解人员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