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医调委等4个集体和个人获司法部通报表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表彰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宜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杨兴义、方学荣、王铜远被司法部授予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近年来,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全力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宜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始终以维护医患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宗旨,以当好“宣传员、调解员、疏导员、信息员”为抓手,坚持公平、公正、中立、及时、便民原则,认真履行调解职责,真情化解医患矛盾,受到了医患双方和社会的一致好评。自成立来,市医调委累计接待医患纠纷358起,1950人(次),已调解结案338起,结案率为94%,满意率达98%以上。夷陵区乐天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兴义、枝江市董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方学荣、兴山县昭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王铜远等长期奋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兢兢业业、不计名利,为保一方平安付出大量心血和汗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展示了新时期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时代风采,
司法部号召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要向受到表彰的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学习,学习他们信念坚定、立场鲜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感;学习他们植根基层、一心为民,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崇高情怀;学习他们淡泊名利、不计得失,公道正派、秉公办事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顽强拼搏的敬业精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