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四项措施加快推进法治宜昌建设

日期:2013-03-08 09:36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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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大“法治宜昌”建设推进力度。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法治宜昌建设。在认真总结调研的基础上,力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意见》。主动争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宜昌建设专题视察活动,并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决议》。组织召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全面总结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全民动员,加快推进法治宜昌建设进程。
  二是创新建设一批法治文化载体。加快推进城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推动县市法治文化广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建设。力争在全市各类公共活动场所、交通要道、住宅小区、旅游景区等公众活动区域,建设一批固定的户外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法制宣传载体。
  三是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和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团体组织和大型企业门户网站开辟法治栏目,运用手机短信、法治微博、法制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协助办好《法治宜昌》等电视电台栏目,开辟法治建设报纸专版(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广泛动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网格员、大学生村官、在校大中学生、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组建法治建设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图书馆、三峡大学法学院等资源优势,命名一批具有宜昌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城市建设论坛等活动。
  四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制定出台系列考核标准,命名表彰一批“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镇(街道)”、“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先进单位。在全市开展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