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刊发“法务网格工程”工作经验

日期:2012-09-18 10:1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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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至12日,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会上,湖北省司法厅以宜昌市“法务网格工程”工作经验为主要支撑作交流发言。8月,司法部核心期刊《中国司法》总第152期,以《湖北省司法厅:“结点并网”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为题,重点推介了宜昌市实施“法务网格工程”的相关经验。现予原文转发,供参阅: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推行“网格化”管理,得到中央综治委的肯定。省司法厅以宜昌市为试点,构造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结点”,整合搭建工作网络,积极融入基层社会管理大“网格”,形成全方位、动态式、便民化、高效率的综合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升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效。一是打造三级法律事务工作平台。在街道建立“法律事务指导中心”,在社区(村)建立“法律事务工作站”。同时建立法律事务工作网格,与全市1110个“网格”一一对应,由全市统一聘用的网格管理员担任“法律事务联络员”,负责收集法律服务需求信息,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简单纠纷和上报不稳定信息,帮助联系法律服务人员等。二是建立三项运行机制。建立法律事务诉求快速反应机制,网格管理员及时向法律事务工作站反馈居(村)民法律需求,联络相应的人员进行处理。建立“三级平台”管理机制,实行法律事务指导中心月例会制度、法律事务工作站“周碰头”工作制度和法律事务联络员“日排查、即处理”制度。建立法律事务信息综合支撑机制,在“社区E通”和“社区综合服务系统”中完善“社区法律事务”模块,在全市人口基础信息系统中强化法律服务对象、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库建设,在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统一的“法律事务指挥平台”,在司法所建立法律事务信息管理平台。三是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四进”网格。法律服务进网格,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将法律服务力量整合起来,按照定点定人和递补互助的方式,定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人民调解进网格,由网格管理员组织信息员、调解员及时排摸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网格,以“管控网格化”为手段,实时掌握网格内重点人员动态,逐一走访管控对象,及时提供帮教服务。法制宣传进网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送法活动。四是建立五支法律事务工作队伍。每个网格选聘1-2名义务人民调解员,协助社区(村)调处矛盾纠纷;确定1名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为居(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落实1-2名法制宣传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居(村)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1名志愿者关照5名对象的比例,组建特殊人群关照员,协助开展教育、管理、矫治、帮扶工作;建立一支3-5人的法律援助协办员队伍,为居(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实施“结点并网”,有效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各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