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市州司法局长座谈会精神

日期:2012-07-26 17:39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全省市州司法局长座谈会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现场会议结束后,宜昌市司法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全省会议精神,认真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7月2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专程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委政法委领导分别汇报全省会议精神和市司法局落实举措,积极争取市“四大家”和市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7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兴於同志专程到市司法局进行调研,并就贯彻落实全省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座谈会精神,7月24日,宜昌市司法局在长阳县召开了全市司法局长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州司法局长座谈会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水平: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紧紧围绕确保劳教(戒毒)场所实现“四无”,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化解不转化为刑事案件,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四确保”的目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强化法律服务预防化解矛盾的功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特殊人群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抓好内部安全稳定,确保劳教(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主动服务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二)全力推进法治宜昌建设。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全面履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和部门优势,为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当好参谋,参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身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阳光司法、阳光政务、阳光村务”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点建设等法治创建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12.4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的法治环境氛围,不断推进法治宜昌建设进程。

  (三)全力推进“法务网格工程”。通过实施“法务网格工程”,强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层级式管理向扁平化网格化管理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出击转变、由孤军奋战向联合作战转变,使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我身边”,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和支持,把“法务网格工程”纳入当地社会管理创新范畴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督办、典型总结、情况通报,坚定不移推进“法务网格工程”。在全面建立“4353”工作构架的同时,各地根据实际创新,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规范、有效、常态化运作,今年年底前实现“法务网格工程”全覆盖。凡实施“法务网格工程”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四)全力服务宜昌跨越式发展。要紧紧围绕宜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律师积极开展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法律服务“直通车”工作和“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 专项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律师为民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展延伸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切实履行公证服务与法律监督职责,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优势,积极为乡镇中小企业提供基层法律服务,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全力打造一流的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加强司法行政干警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创新局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法律服务质量检查考评,严格法律服务执业监管,促进公正廉洁执业;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协会行业自律作用,不断优化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环境;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深化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十个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