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法律援助“十项新机制”惠民生

日期:2012-07-25 08:1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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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阳市司法局从健全和完善机制入手,立足实际,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十项新机制”惠民服务活动的缩影。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件,其中民事案件110件,刑事案件7件,当事人满意率100%。

  一、首接负责机制。依托法律服务所阵地和农村社区平台,安排专职人员接待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实行首接负责制,首位接待人员根据当事人的法律需求,认真填写法律援助表,当日报送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及时沟通,直至案件圆满为止。

  二、领导督办机制。局领导随时对法律援助案件及时调度,全面掌握并指导办理。对遇有困难的,随时掌握进度,及时监督质量,随时解决困难。

  三、无条件承接机制。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实行联动,受指派单位和人员无条件地尽心扎实办理。

  四、疑难案件分析机制。对一般疑难案件,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组织本中心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对重大疑难案件由局分管领导调集业务骨干专题会诊,制定最佳方案,确保案件质量。

  五、限时办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当天办理审批手续,两日内指派人员办理。限时办案,结案后十日内交卷宗。

  六、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审判机关协作配合,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工作,合力采取行政、教育、司法等多种手段化解纠纷。

  七、联合办理机制。整合内部资源,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资源,联合研讨、联手承办。整合外部资源,与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联系点,互相沟通,互相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八、案件回访机制。结案后一个月内,专人走访当事人,了解满意度,征求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信息化管理机制。各机构配齐微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施并实现联网、实现法律援助事项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指派、网上督办。

  十、综合保障机制。在人力上优先人员安排;在车辆上优先派车,优先使用;在经费上,争取党委、政府财政支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同时优先补贴发放援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