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劳教(戒毒)所三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日期:2012-07-11 14:39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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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劳教(戒毒)所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一是分层召开专题会。全所召开由所领导、政治处、各党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规定》精神,并要求各支部分别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人人要有心得体会;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全体民警座谈会,使全体民警及时了解掌握《规定》精神,人人有交流发言。

  二是加大宣传学习教育力度。通过黑板报、短信平台、车载学习系统、印制单行本、开展知识测试等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使《规定》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人人知晓。

  三是加强警务督察工作。高度重视警务督察工作,明确将制度落实和民警在岗履职情况作为近阶段督察工作的重点,并与劳教(戒毒)重点工作、与场所存在的问题、与本单位本部门需要整改的问题相结合,把督察工作抓紧抓实;立足于整改,坚持回头看,加强对问题的分析研判,强化领导,保障督察工作的常态化,加大督察考核力度,扩大督察深度广度和数量,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场所安全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