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出台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范

日期:2012-07-04 14:3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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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宜昌市司法局结合本市特点和实际,制定下发了《宜昌市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

  《操作规范》严格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着眼从审前调查、交付接收、教育矫治、监督管理、奖励惩处、矫正解除、台账档案七个方面进行操作规范。其中,审前调查主要是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对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从而正确做出分析评估;交付接收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及时为矫正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配合相关机关的接收工作;教育矫治主要是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特点、心理状态、需求变化等情况,对其开展入矫教育、常规教育、解矫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正其行为恶习和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监督管理主要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范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实施的监督;奖励惩处通过奖罚分明的形式,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人员进行惩处,而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予以减刑等处理;矫正解除主要规定了宣告时机、参加宣告的人员、宣告内容、手续办理及死亡处理五个方面;台账档案则要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和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