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四项措施推动专业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日期:2012-05-03 10:4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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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远安县委政法委召开专题座谈会,分析解决各专业化调委会在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对专业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
一是规范专业人民调解建设模式。按照“六有”、“六统一”“六上墙”的要求,建设规范化的专业调委会。“六有”即:有办公室、有调解室、有标示标牌、有印章、有工作台账和制度、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设施;“六统一”即:统一标示标牌、统一制度内容、统一布置模式、统一工作台账、统一调解协议卷宗、统一指导;“六上墙”即:制度上墙、调解徽上墙、温馨用语上墙、调解人员简历上墙、工作流程上墙、相关赔付标准上墙。
二是完善奖励补助制度。将专业调委会成功调解的案件,纳入全县人民调解办案补助范围,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确定等级,按等级给予奖励补助。
三是建立赔付基金。在“医调委”建立医疗事故纠纷赔付基金,由各医疗单位按照比例,缴纳一定数额的医疗事故赔付基金,实现医疗事故纠纷及时调解及时赔付,简化赔付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将专业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
(远安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