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地认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日期:2012-03-13 11:17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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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后,宜昌市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办法》内容。

         宜昌市司法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重视。

        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确保《办法》人手一册的基础上,通过“原原本本学、讨论交流学、集中培训学、广泛宣传学”等多种形式,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打下了扎实的业务基础。

    宜都市、远安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了专题培训。枝江市、秭归县、伍家岗区司法局针对以前的出台相关制度和湖北省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开展了交流讨论。西陵区、猇亭区、兴山县等地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