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司法局“三化”管好社区矫正对象
日期:2012-03-08 09:36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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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春季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大走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三化”管理措施。
一是台账管理规范化。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管理要求,对辖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一人一档,建立了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排查核查、考核奖惩和教育矫正等工作制度,建立监管安全体系,完善监管机制,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二是矫正方案个案化。针对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年龄特征、心理特点和生活状况,为其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因人施矫,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订矫正方案,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行为动态,对矫正对象的矫正教育更有针对性。注重人性关怀,帮助解决就业困难,协助落实低保等帮扶工作,促进社区矫正人员和两劳释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是社区矫正系统化。对矫正对象制定分阶段的教育计划,有序实施首次谈话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把思想行为矫正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形式多样的公益劳动、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指导、心理疏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