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四化”管理促规范
日期:2012-02-21 08:5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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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出台以“四化”管理促发展的措施,向管理要质量,实施业务标准化,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提升规范化水平。
一是内部管理规范化。出台《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援助工作量化考核标准》,统一接待咨询,案件受理指派、案件回访等工作台帐。
二是援助方式程序化。制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规程》,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实行“首问负责”、“一站式接待”,促服务标准化。
三是质量监控全程化。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案件质量跟踪监督。细化实化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审,案件质量回访。
四是督查考核常态化。推行目标管理,完善绩绞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周电话督促、月督查通报、季度实地督查和年底考核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