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乐天溪司法所为31名农民工讨回近14万元工资
2012年1月14日,夷陵区31名农民工从乐天溪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被拖欠的135890元工资,高兴的回家过年。
2012年1月11日,乐天溪镇乐天溪村民朱某、瓦窑坪村村民谭某等31名农民工反映他们他们在三峡坝区打工,某公司欠他们135890元工资款一直没有支付,请求乐天溪司法所帮助追讨。
乐天溪司法所长傅格云立即与农民工一起到该公司了解情况,因为该公司三峡项目经理部违规将三峡坝区交通换乘中心内脚手架转包给利川市人刘某,刘某经营不善,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工人后还欠135890元未能支付。因刘某现不在三峡坝区,所以要求该公司三峡项目部尽快找到刘某协商处理,如果没有找到刘某,1月14日将要求该公司支付全部款项。1月12日傍晚,刘某来到三峡坝区,傅格云组织农民工与包工头、某公司协商,经过与工人、包工头刘某、承包单位协商,至1月12日晚11时达成协议,刘某承担7万元,二二公司承担65890元。
1月14日刘某和某公司将各自款项交到乐天溪司法所,乐天溪司法所组织人员将13余万元工资发放到31名农民工手中。
(夷陵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