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95.7%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
日期:2011-11-07 09:36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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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远安县司法局组织专班对全县117个村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验收,全县95.7%的村居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
今年以来,远安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把创建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按照“七有四落实”标准,全力推进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并围绕远安县司法局《关于验收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意见》,组织基层调委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各种登记台账和资料档案。各村和居委会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着手,建立起了规范化的调解室,统一上墙规章制度,规范记录调委会台帐资料。同时积极组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的稳定。
(远安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