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荣获全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
7月28日,市司法局被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军分区联合授予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市劳教(强戒)所干警章光乾被授予“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称号。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双拥工作部署,立足实际,狠抓落实,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市司法局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四个一”的措施,就是有一名分管“双拥”的单位领导、有一个具体落实的责任部门、有一支拥军骨干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拥军活动内容。为确保“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障。完善制度,确保“双拥”工作经常化,市司法局制定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落实,“双拥”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使“双拥”工作步入了健康发展和有序运行的轨道。
二是加大宣传,重视教育,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市司法局把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一是坚持把有关国防教育的学习列为干警学习的必备内容。二是组织干警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如组织观看国防教育影视片、组织参加国防知识竞赛、 组织参观军营或国防教育基地等。三是宣传造势。利用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大力加强国防、双拥知识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为“双拥”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三是立足实际,发挥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创建活动。一是将《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学习内容,提高全民国防意识。二是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为落实为军营办好实事、办实事。2010年,市依法治市办、市双拥办、市司法局联合主办了全市“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市直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就部队官兵关心的民事诉讼程序、军婚保护、农村宅基地、人身侵权赔偿、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并详细解答了有关抚恤安置、伤亡保险等涉及军人军属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受到了部队官兵的广泛称赞和一致好评。整个活动持续两个月,诚业、陈守邦、民基、普济、前锋、三峡六家市直律师事务所都指派资深律师分赴全市各地驻宜部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及咨询。这项活动是我市开展双拥创建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驻宜部队官兵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升部队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2011年5月12日,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宜昌武警支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揭牌仪式后,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殷书月律师为主会场及30个分会场1800名官兵上了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制课,受到部队官兵的热烈欢迎。宜昌武警支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结合武警支队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为广大官兵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四是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几年来,市司法局克服困难,认真做好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按政策落实各项待遇,鼓励他们爱岗成材,现在已有多人成为单位的工作骨干。五是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工作。每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市司法局都组织开展“八一”建军节纪念活动,邀请转业复退员军人开展活动,大家济济一堂,畅谈生活、工作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同时开展慰问走访活动。 【局政治(警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