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四项措施迅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日期:2011-08-05 15:5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7月28日,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和吴永文同志讲话以及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四项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贯彻会议精神。7月29日党组书记、局长邹志坚主持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吴永文同志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研究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措施和任务。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开得非常及时,吴永文同志的讲话和会议安排部署的任务十分重要,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十分必要,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关键抓手,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召开干警大会,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市局分别组织局机关、市劳教所和市律协党委召开会议,全文学习了吴永文同志的讲话精神和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局领导在会上要求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领会吴永文同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全体干警要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边整边改。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推进工作开展。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在管理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及人民调解等执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细化省委政法委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的内容,制定了《宜昌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夫规定〉的实施意见》。统一印制了“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卡片”,发到每一名干警手中,要求每一名干警熟记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的内容,严格执行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同时对市劳教所等执法单位监管场所安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音频视频监控设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要求按照规定落实到位。

  党组书记、局长邹志坚代表局党组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四项具体举措:一是要深化学习、在提升素质上下功夫。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一定要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上抓落实,着力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带着问题学习,联系实际研究,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转化履行职责本领确保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二是要规范管理、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要牢固树立“依法依规、文明执法”的理念,提高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效率。三是要遵章守纪、在率先垂范上下功夫。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遵守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不越权、不越位,不闯“红灯”,做好表率作用。要加大对机关干警、警车驾驶员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开展“岗位练兵、阳光执法”大行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四是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在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上下功夫。要及时总结推广公正廉洁执法,开展“四进四访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一流的业绩向全市人民群众展示司法行政人员的良好形象,为决战“十二五”,实现宜昌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