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司法局三项措施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来,宜都市司法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回归帮扶政策,将这项政策作为完善社区矫正“三个一”工作模式的重要举措,通过走访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深入监狱召开服刑人员谈心会、落实困难救助资金、实行过渡就业安置等多种形式,做到了暖其心,安其身,乐其业,使这些社会的边缘人群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
困难帮扶:感受政府温暖
“感谢司法局和当地政府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我一定会认真服从管理,好好改造,做一个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社会的人。”这是宜都市松木坪镇的安置帮教对象黄某某在心理谈话中的真情表述。
黄某某原系宜都市某工矿企业职工,20多岁被判刑入狱,服刑期间父母相继去世,虽有兄弟姐妹4个,但多年没有联系,其刑满释放后是典型的“三无”人员。离开家乡27年后再次回家,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让他无所适从,家乡人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让他无法面对。想到已失去联系的亲人不知现在可好,能否原谅自己曾犯下的罪恶,他感到了不知所措,消沉至极。他说:“我在监狱时,一想到未来的生活,就感到一片黑暗,找不到出路,越到刑期将满越是害怕,甚至有死的念头。”
为了体现人文关怀,帮助他尽快的融入社会,防止其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司法局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给予了其暖意融融的帮扶教育。
由于黄某某的安置牵涉到企业、民政等多个部门,在收到他即将出狱的通知后,司法局局长王毕山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他入狱前的户籍所在地,协调为其解决了住所安置问题,又通过民政为他解决了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当他领到600元救助金和米、油、被褥等救助品时,不禁热泪盈眶。虽然解决了他的临时困难,但如何帮助黄云清自立自强,尽快融入社会一直牵动着司法工作者的心。黄云清入狱前曾是一名车工,有一定技术,司法局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帮助其就业,并及时帮助他办理了低保。一系列的帮扶工作,使出狱不到半个月的黄云清深深地感受到了来自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温暖。
人文关怀:重树生活信心
“特别家书”活动中, 武汉女子监狱服刑人员黄某的来信引起了宜都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2005年,她因将丈夫杀死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当时她儿子贾开涛只有2岁,寄养在孩子的大伯家中,一晃6年过去了,由于大伯自身也有2个孩子读书,家庭十分困难,使小开涛面临无人监护的困境。黄某在狱中十分痛苦,来信希望司法局能帮助妥善安排好她的儿子。接到她的来信后,司法局组织专班分别走访了黄某的父母和小孩的大伯,也专程到学校探望了小开涛,同时联系民政部门着手落实小开涛农村孤儿扶助金,经多方协商,终于安置好小开涛的生活和就学。高墙内,黄某手捧王毕山局长亲笔回信的特别家书、儿子以及年迈父母照片时,内心受到强烈震撼。她再一次给王局长回信:“家乡政府给予我亲切关怀,让我儿子健康成长,我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关怀,并将您的这份厚爱,化作积极改造的动力,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回报亲人!”
五眼泉镇汉洋坪村刑释人员姚某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江北监狱服刑期间,母亲病故,父亲身患残疾,独自一人艰难生活。春节期间,司法局工作专班走访慰问其父亲,并送去慰问金,当姚某某在狱中看到录象片中多年不见的父亲日益苍老、生活不便时,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在狱中每次想到家里年迈的母亲和身患残疾的父亲在邻里们的白眼中相依为命,心里总是不得安宁,心中充满愧疚与悔恨。直到今天,当我看到司法局领导们帮助解决我亲人们的生活困难,还不辞辛苦赶赴监狱对我们进行帮教,我真正知道我错了!”今年5月,姚某某刑满释放,他第一时间到市矫正办公室报到,畅谈今后生活打算,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发展养殖业,将耽误的10年时光弥补回来,让父亲安度晚年。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针对他目前既无资金又无技术的现状和急于求成的心理及时给予疏导,帮助制订了边打工边学习养殖技术的规划。一方面将他安置到市阳光过渡性安置基地就业,解决生活困难;另一方面为他准备养殖专业技术培训资料。
多措并举:真情帮扶促和谐
市司法局坚持“教育、感化、帮扶”的方针,对刑释人员开展全面帮扶救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对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临时救济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性补助。红花套镇吴家岗村廖某,今年四月回归社会后,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一度破罐破摔,愁眉不展终日酗酒。司法局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民政部门对其进行救助。经审查符合临时救济的条件,廖某当即获得了400元的临时救济金,钱虽不多但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消除了他的消极心态,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截止今年6月,全市共有64名刑满释放人员获得了民政部门给予的临时救济金,共有8名人员获得了过渡性就业安置。(宜都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