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庙前司法所一日调处三起纠纷

日期:2011-07-08 15:2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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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作用大   润物细无声。

当阳市庙前司法所一日调处三起纠纷

联防联调防激化

  5月25日上午8时,庙前司法所张所长接到庙前镇党委副书记杨书记的电话,说庙前辖区内的石马槽村一杨姓男子在育溪镇牯牛堡煤矿作业时,因塌顶致其死亡。育溪镇党委、政府已与死者家属和煤矿方协商了一天,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达成协议。今天早晨死者家属带着花圈到市政府上访,严重影响了市政府的办公秩序,要他立即赶到市政府协助维稳及调处工作,随后镇党委、政府将增派力量到现场。

  接到电话后,张所长迅速赶到市政府,同有关单位的同志一起做死者家属的工作。通过反复的做工作之后,死者家属同意到财源宾馆就赔偿问题再行商谈。这时,庙前镇信访助理孙主任与石马槽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付书记也赶到现场,组成调解工作专班。与育溪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夏书记等同志共同调解该起纠纷。夏书记简要介绍了煤矿事故经过及商谈情况,希望调解专班多做死者家属的工作。工作专班首先是稳定了当事人情绪,找重点人单独做工作,要求他们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更不能违法,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死者家属在我们的安抚下,情绪渐趋缓和。在此基础上,赔偿协商工作继续进行。经过几个轮回的商谈,临近中午12时,死者家属由原先要求的128万元赔偿款降到80万元。但煤矿方坚持只赔偿50万元,理由是根据工伤赔偿标准算,只赔偿40多万元,另外考虑死者长期在煤矿工作,最多只加到50万元,双方僵持不下。

  下午,调解专班分成两组,一组与夏书记一道做矿方的工作,要求他们提高赔偿额,另一组与逝者家属主要亲戚——死者妻子的弟弟及死者哥哥的工作,同他们讲情、理、法,希望他们期望值不能太高,要尽早地让死者入土为安。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工作,死者家属提出了不少于70万元的底限,矿方也答应考虑加到60万元,双方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最后调解专班根据国务院最新出台的关于煤矿事故赔偿标准,提出65万元赔偿方案,双方又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于下午6时30分达成由矿方赔偿各项费用65.2万元,签订协议。钱款付清后于次日将尸体火化。一起极易激化的死亡赔偿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真情为民忙耕种

  这边调解专班的工作促使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另一边,司法所的朱主任、姜主任两同志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调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

  昨天石马槽村熊某到镇上访,反映其1999年因儿子多病,将田转包给同村陈某耕种,现儿子病情好转,熊某多次要求陈某将土地归还给自己,陈某都不肯归还。现在正是耕种时节,特上访到有关部门要求给予解决。司法所定于今天去石马槽村调解。由于张所长到当阳调处煤矿纠纷,朱主任、姜主任两同志便到石马槽村调处该起纠纷。

  朱主任、姜主任两同志到村后,找到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的有关领导,详细了解了双方土地承包经营的来龙去脉,以及目前的经营状况,查看了村委会土地登记台帐及双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询问了双方目前的思想状况并认真做好了调解申请和询问笔录。然后向双方仔细宣传了二轮土地延包的有关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让他们充分了解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最后组织他们在政策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平等协商。双方经过反复讨价还价,最终达成如下协议:熊某付给陈某提高土地肥力500元的补偿费,陈某将大堰湾的两亩地及开垦的荒地还给熊某耕种。双方既没伤和气,又妥善解决了纠纷,可谓皆大欢喜。为此,熊某专门打电话,感谢张所长,感谢司法所的同志,要不然,她的田怎么也收不回来。

服务民生促和谐

  张所长接到熊某的电话,也感到十分欣慰。马上给朱主任、姜主任两位同事打电话,表示祝贺和慰问,却被朱、姜两位告知,当他们调解完后,往回走了近10公里时,接到镇党委副书记杨书记的电话,说石马村一组胡某用自己的车将石马煤矿的公路堵住,双方正闹得不可开交,要他们火速返回石马槽村,协助解决该起纠纷。

  今年5月初,石马煤矿在维修道路时,将胡某的香菇棚损坏,一直未解决,胡某多次找煤矿协商,煤矿都不予理睬,或答复不满意,情急之下,胡某就采取这种极端方法,用自己的车将石马煤矿的公路堵住,让煤矿不能正常生产经营。

  事情本不大,双方都为争口气,不愿服输,朱主任、姜主任两同志赶到后,详细问明了事情经过,分别给双方做了思想工作,双方各自退让一步。农村讲究和气生财,何必为这些小事闹别扭、伤和气。疙瘩解开,事情自然好解决。司法所居中调解,双方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如下协议:由石马煤矿负责修复胡某香菇棚,运走流碴,并支付胡某300元的损失费。胡某迅速开走自己的车辆,尽快让煤矿恢复生产。双方握手言和。

  一天三起纠纷,就这样在庙前司法所的同志辛勤工作下,圆满得到解决,真可谓调解作用大,润物细无声。

(当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