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四个坚持”

日期:2011-07-06 15:2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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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安县司法局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做到“四个坚持”,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坚持组织覆盖,全员参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覆盖全县司法行政机关、7个司法所,并延伸到6个法律服务机构;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人员人人参与活动、个个受到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二是坚持传统教育,正面引导。结合建党90周年,深入宣讲党的光辉历史、丰功伟绩和辉煌成就,自觉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同工作职责和行业使命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职业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正面教育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实践为先。结合“三万”和“四进四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和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在实践中深化教育,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宗旨意识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

  四是坚持突出特色,务求实效。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开展“读党史、谈理想、强信念”、“党员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暖万家”、“企业直通车服务”等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在服务科学发展上作出新贡献,使主题教育实践有载体、有抓手、有成效。(远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