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荣获全市“文明行业”称号

日期:2011-06-03 09:2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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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09—2010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宜昌市司法局被授予“文明行业”称号,全市共有21家单位获得这一荣誉。

  近年来,宜昌市司法局,围绕中心,发挥职能,贴近实际,突出重点,坚持以创建为载体,以创促建,把文明创建与岗位创建、效能建设、服务创新、行风评议等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机关核心价值观学习讨论、争先创优立功创模、纪念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实施人民调解“和谐使者”、 法律援助“温暖民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光明之路” 法制宣传“与法同行、服务发展”、 司法行政“岗位练兵、阳光执法”“五大行动”,促进了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蓬勃发展,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会认同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