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

日期:2011-05-30 15:1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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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鉴定执业  强化司法鉴定监管

----宜昌市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

  为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活动,保障鉴定质量,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良好形象,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决定6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已编入2011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湖北省)》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遵守司法鉴定执业规范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和规范化建设情况。重点是鉴定名册、收费、程序、业务范围、执业类别、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执业监督公示公开、公平竞争、鉴定人出庭、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建设、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参加能力验证和认证认可活动等情况。

  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部省市组织现场巡视检查抽查、委托评审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是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湖北省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评分表》所列举的检查项目评出分数。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明显问题而又自查不力、整改无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暂缓或终止其编入司法鉴定名册。

  为使专项检查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司法局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一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作用,精心筹划,合理安排,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推动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二要多管齐下,统筹兼顾。将专项检查活动与学习活动、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方式调研、鉴定机构工作考核、诚信执业等级评估等四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多项工作齐头并进,全面深入,落实到位。三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按照部署安排,狠抓落实,查准查全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严肃查处。四要大力宣传,树立形象。深入发掘司法鉴定行业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的模范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弘扬正气,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信息媒体,营造声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树立司法鉴定行业 “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