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日期:2011-05-25 16:35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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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表彰了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安排部署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宣部、司法部表彰宜昌市等65个地市州为“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夷陵区等328个县市区为“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宜昌市财政局等603个单位为“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宜昌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中央《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市《关于2006-2010年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以及各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圆满完成《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营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宜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突出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