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获“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日期:2011-01-18 09:0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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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普法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授予全国226个县(市、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我市夷陵区位列其中。

  “五五”普法中,夷陵区针对全区地域面积大、人口数量多、矛盾纠纷复杂等区情,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城镇居民和农民为普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搭建了以“五个一”活动内容的“双百”普法教育活动平台。5年来,各级政府共投入使用普法经费400余万元,用于编制普法教材、印制宣传资料、制作电视专栏节目、网站等宣传平台的打造。

  该区连续4年组织100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机关干部,深入全区200村(居)委会开展进百村活动,上门送一份法制宣传资料、上一堂法制宣传课、培训一批法制宣传员、解决一批矛盾纠纷、建立一条法律服务通道、开展一次民间法制格言警句征集活动。4年来,共为200个村印发宣传资料30万份,发放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1.5万份,发放农(居)民教材25万册,协助化解矛盾纠纷500余件。

  该区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活动,举办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培训班78场次,为全区83所中小学讲授法制课并重点针对初高中毕业离校学生开展毕业前法制教育课110多场次。区政府还累计投入资金80多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援助,累计为农民工讨还工资150多万元,索取赔偿款120多万元。

(市局办公室、夷陵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