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司法局三项措施加强机关队伍建设

日期:2010-12-31 08:0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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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抓学习,强能力,着力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化纪律作风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目标,创新学习载体,优化学习内容,强化监督落实,营造了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创建氛围,建立了机关干部每天精读一篇好文章、一月读一本好杂志、每年读一本好的政治理论书籍,个人有一本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的“六个一”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达到48次,干部职工撰写学习笔记人均达到15000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72篇,撰写调研文章32篇,有效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的能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推进工作落实的能力。

  (二)抓作风,提效率,着力创建“效能型”机关。一是重建管理制度。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对原有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补充,形成了一整套机关工作全方位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办事行为、办事程序、办事时效,推进了机关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雷厉风行“马上办”、迎难而上“主动办”、深入实际“上门办”、创新思维“积极办”和阳光透明“公开办”的工作作风初步根植于全体干部职工大脑。二是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并启动实施了局机关科室(干部)周工作责任目标与实绩考核备案制度、月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通报制度和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事项)目标责任制度,通过施行目标管理、过程管理、比较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关效能明显提升。三是加强法律服务业管理。采取重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法律服务人员、完善法律服务长效管理机制等多种措施,加强对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队伍、业务、纪律和作风规范管理,引领法律服务机构规范运行、诚信执业,塑造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窗口”形象。

  (三)抓载体,拓领域,着力创建“服务型”机关。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体系,引导机关干部努力争做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先锋。一是加强法制宣传。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宣传栏、发放法律读本等形式,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参与方和相关当事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二是强化服务职能。发挥律师、公证员在服务企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企业重组和职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完善服务机制。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工作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接受群众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