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专项检查组高度评价我市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
队伍一流 管理到位 执业规范
——省司法厅专项检查组高度评价我市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
12月21日,省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省司法鉴定协会秘书长刘卫平、省司法鉴定协会科长刘水林和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科长高英姿来我市进行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专项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我市唯一的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宜昌市优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听取了专项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对该机构的执业资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执业行为、内部管理、鉴定宣传等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全省共12家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目前已检查了10家,整体来看,宜昌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是最优秀的。刘卫平处长用三个“耳目一新”来表达了自己的感受:一是执业队伍一流,令人耳目一新。由医院院长担任机构法定代表人,医院业务副院长担任机构负责人;7名国家司法鉴定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鉴定人朱大凤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先进个人,她撰写的《95例交通事故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案例分析》获得“湖北省首届法医司法鉴定学术研讨会”论文一等奖。二是机构管理到位,令人耳目一新。法定代表人和机构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了较好的管理体制,尤其设置1名国家司法鉴定人担任执行主任,是个创新,执行主任专职负责具体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能够及时传达贯彻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意见。三是执业活动规范,令人耳目一新。机构鉴定业务开展以来没有群众投诉,鉴定意见采信率高达99%,位居全省前列,说明鉴定基础工作扎实有效,杜绝了漏洞;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公示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共同颁布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宜昌市物价局申报适用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项目的收费新标准,并获得批准,是全省第一家积极主动规范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司法鉴定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