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司法局“以奖代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
一、定方案,强责任,“小机制”助推“大转变”。伍家岗区司法局党组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制定了《伍家岗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在全市率先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既对书面调解进行奖励,又对口头调解予以奖励;不但纠纷调解成功的有奖励,调解不成功的但资料齐全的也有奖励。并根据所调解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将人民调解员个案调解所得的报酬与其工作量、工作难度挂钩,多调多拿,少调少拿,使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运行,从而进一步强化了调解员的责任意识,增强了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转变,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健网络,强保障,“小组织”实现“大覆盖”。结合各街(乡)实际,对基层调解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共设街、乡级调委会5个,社区(村)调委会52个,企事业调委会72个,区域性行业调委会5个,其他调委会14个。现有调委会人员1222人。并着重将基层调解力量向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矛盾纠纷常发生、难处理的领域倾斜,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网络,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勤培训,强素质,“小岗位”发挥“大作用”。采取分级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街(乡)、社区(村)、组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使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素养、调解能力、工作水平等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使人民调解员真正成为了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经济发展的护航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突发事件的消防员。仅今年以来,就组织培训35期,参加培训人数达861人。
四、严考核,强管理,“小资金”撬动“大和谐”。每季度,由局基层科到各街(乡)进行检查、抽查、回访、阅卷、查台帐,严格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兑现。并定期组织各街(乡)司法所召开工作例会,进行总结汇报、经验交流,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得到不断完善、有效落实,从而逐步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小资金”撬动“大和谐”的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全面实施两年以来,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810起,调处成功776起,成功率达96%,共兑现奖励资金18070元。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明显增强,调解工作的时效性、策略性、成效性明显提升,台账资料不断规范,矛盾纠纷明显减少,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平安伍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