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意外伤亡 调解主任赴京援助

日期:2010-11-16 08:4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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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5月10日下午,在北京的某建筑工地上,远安县旧县镇徐家庄村58岁的许某不慎从七楼摔下,不治身亡。

  许某家中上有80多岁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已经结婚却经济特别困难的儿子,家人连县城都很少去,根本不知道如何维权。村调解主任李运国在邻里的闲谈中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即向镇司法所和村委会作了汇报,并主动要求为老人维护合法权益。

  5月11日,李主任带着死者的家属搭上了北上的火车。他不顾旅途劳累,一下火车就直奔工地,找到建筑商协商老人的工伤赔偿问题。建筑商一看来的是一个村干部,开始根本没有放在眼里,找种种理由和借口搪塞,强调许某只在工地上干了3个月,并且已经58岁了,只同意在20万以内予以赔偿。

  死者家属情绪极不稳定,提出没有40万免谈,并扬言不解决要在北京大闹一场。

  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李主任首先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他说:“按照国家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你们应该获得赔偿30万左右,你们提出的要求过高,建筑商不答应的话,那只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时间长不说,来回路费、住宿、吃饭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再说请律师也要花钱,不如我再去和建筑商协商一次,最好用调解的办法解决。”

  李主任再次找到建筑商,进一步讲明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死者家属的生活困难状况以及如果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对公司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通过李主任的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建筑商终于同意赔偿35万元,另外付给死者家属8000元的坐车、住宿和生活开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