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十项措施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行风建设

日期:2010-10-29 14:49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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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行风建设的通知》,出台十项措施加强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行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依法执鉴、执鉴为民”的意识。抓紧抓好司法鉴定人的政治教育与业务教育,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和依法执鉴、执鉴为民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执业活动纳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

  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针对各个工作环节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开展提供制度指导和保障。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办事有程序、行为有规范、管理有制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抓好司法鉴定管理队伍建设,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专家型”管理者;抓好司法鉴定行业“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等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做到执业为民、依法执业、清廉执业;抓好司法鉴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不断提升。

  四是进一步加大司法鉴定工作公示公开力度。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有关事项,方便鉴定委托,促进阳光执业,自觉接受监督,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司法鉴定诚信执业评价体系。建立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执业档案和司法鉴定人诚信执业档案和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诚信度作为诚信建设考核的重要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是进一步做好司法鉴定服务满意调查工作。司法鉴定事项办结后,司法鉴定机构要请委托人填写《司法鉴定服务满意度反馈表》,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洁执业、收费情况是否满意进行评价,征求委托人对服务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制定有效整改措施。

  七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投诉查处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畅通投诉渠道,明确投诉处理程序,严格投诉处理时限,加大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诉必查、有诉必复、违规必究,依法保障和维护好投诉双方的合法权益。

        八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考核。各县市区司法局年底前要按照《宜昌市司法鉴定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对辖区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考核,市司法局组织抽查复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年评优表先的主要依据。

  九是进一步做好我市司法鉴定行业“双优”评选工作。在全市开展首次优秀司法鉴定机构和优秀司法鉴定人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工作规范、素质优良、质量过硬、权威性强、公信力高、形象良好的机构和个人,树立司法鉴定行业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十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宣传和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利用媒体、网络对司法鉴定行业行风建设、司法鉴定工作动态、经验成绩、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影响力;积极组织开展司法鉴定咨询服务活动,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知信度和美誉度;开展司法鉴定援助工作,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全面提升司法鉴定服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能力,充分展现司法鉴定行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