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司法局突出四个重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兴山县司法局以“服务发展抓创优,抓好创优促发展”为目标,突出四个重点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重学习,增强内驱力。每名干警查找了在基本理论、业务能力、基本技巧等方面的不足,按照要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机关干警开展了“五个一”(一月一学法、一月一到基层、半年一次考试、一年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一季度一建言献策)活动。每周五上午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每月的第四周五上午为干警集中学法时间,全局干警每月轮流主讲一部法律条文。今年以来,全系统在各报刊媒体刊用调研信息达70多篇,举行专题法制讲座25次。
二是重服务,增强保障力。组织律师团成员对全县项目企业实施拉网式走访活动,印发律师联系卡300多张,走访新建、已建项目企业23家,走访重点项目企业6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12件,解答法律咨询75次。
三是重实干,增强执行力。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809件,成功调解795件,成功率达98.3%。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四个三”模式受到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治安的充分肯定。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活动,目前已办理57件法律援助案件和638件法律援助事项,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多元。今年5月,兴山县法律元中心在神农架林区成功办理了一起异地农民工万某维权案件,代理律师十余次往返神农架林区,经过劳动仲裁、诉讼等程序最终为当事人追回31万多元的经济赔偿。
四是重勤政,增强凝聚力。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行文出台了机关干警岗位责任绩效考核办法和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对干警的出勤、纪律作风等情况每月登记在册,同时组织干警开展了向张青山、杨大洪学习活动,每名干警结合自己岗位撰写了心得体会,充分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与改革发展要求的差距,充分认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与各兄弟县区市的差距,充分认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与省、市司法行政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的要求和群众需求的差距,努力营造“不让工作延误在自己手中、不让差错发生在自己的岗位上、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机关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