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召开全市公证工作研讨会

日期:2010-09-17 16:0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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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5日、16日,宜昌市司法局在远安县召开了全市公证工作研讨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克勤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司法局副调研员王志忠主持会议。全市执业公证员近3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湖北省第二次公证代表大会会议精神,通报了司法部在杭州举办的全国高级公证员培训班上有关公证工作的最新动态信息,对2010年度公证质量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宜昌市公证处、夷陵区公证处、当阳市公证处等5家单位分别交流了各自办理继承类公证遇到的难点问题和解决办法,参会人员对继承类公证的难点、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刘克勤指出,近两年来,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市公证工作,采取一系列利民便民措施,大力加强公证员业务学习和交流,着力提高公证办证质量。这次全市继承类公证业务研讨会,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继承类公证办理工作质量,归纳总结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探讨解决问题。这次的研讨文章具有一定理论水准,对公证办证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刘克勤强调,公证机构是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支无可替代的重要力量。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及赋予公证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公证行业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有效地公证工作调研机制,不断加大公证理论和公证业务的研究探讨,推进全市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

  刘克勤要求,全市公证员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度,站在推进和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高度,站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完善公证内部管理,规范公证业务建设,强化公证信息化建设。在公证实务中,要进一步严格公证程序、规范公证行为、优化公证服务、拓展公证领域、确保公证质量,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

(据局律公科、远安县司法局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