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九个方面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日期:2010-07-27 08:4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远安县就进一步做好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社会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从九个方面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建设。加强镇、村(居)、单位(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站)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实行“一岗多责”。全县现有调解组织182个,其中: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16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51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其他类6个,治调中心户671人,形成了上下相应、左右衔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研判工作机制。各村(居)治调会及单位内保组织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研判会议,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在涉及群众(职工)利益的决策中,做出科学决策。

  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村(居)、企业、镇直单位每周开展一次排查;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每半月一排查,对于矛盾纠纷多发、重发的村、组、单位要实行滚动排查、不留死角。半年来全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次,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84件,调处成功573件,成功率98.1%。

  四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各村(居)党支部、村委会、企业、单位要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对于村、组、企业、单位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协调解决,防止因化解不及时或不当导致矛盾激化。

  五是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包案机制。实行镇党政领导包案负责制,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六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定期回访机制。镇、村两级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派员回访巩固调解成果。回访中发现矛盾纠纷有重新激化可能的,责令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重新处理。

  七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报告机制。村(居)、单位(企业)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情况,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司法所每月向县综治部门和司法局上报一次工作情况。

  八是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村治调会、单位内保每月定期召开本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分析通报会,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摸清和查清,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改变面貌。

  九是完善社会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的管控机制。对近三年刑释解教人员做好接茬帮教,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到位,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对闲散有精神病患者严格落实管护责任人及措施。

(远安县司法局、局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