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四个“第一”彰显职能
当阳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紧抓队伍、制度、职业道德、鉴定质量建设不放松,规范、扎实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年均办理鉴定案件200多起,鉴定意见采信率达99%,无投诉案件发生,去年被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
一、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责任
一是注重提升鉴定人的执业技能。认真组织参加参加省、宜昌市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业务能力验证、工作交流考察等活动。去年,该所参加全国法医司法鉴定伤情、伤残鉴定能力验证测试,取得了优异成绩。二是注重建立竞争机制。所内分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确切,奖惩严明,对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成绩突出的同志从政治荣誉、职级待遇、经济奖励等方面大力倾斜,用目标来衡量业绩,用奖惩来促进工作,用责任来创新工作。三是注重培育团队精神。经常集中全体鉴定人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畅谈心得体会,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时,积极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在方便业务工作的开展的同时,努力营造“家”的感觉。
二、把制度建设作为第一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收案、收费标准和公示制度,司法鉴定回避制度,错鉴追究制度,档案管理规定,保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鉴定人出庭制度,鉴定意见复核与审查制度,执业公开与投诉查处制度等,并实行司法鉴定人岗位责任制、一票否决制。二是规范程序。对司法鉴定办理程序、司法鉴定文书出具等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并公开各个环节的鉴定过程,由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人的鉴定行为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司法鉴定的透明度。三是明确环节。结合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实行了司法鉴定归口管理,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司法鉴定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责任,确保司法鉴定的严格、规范和准确。
三、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第一操守
一是社会监督,阳光操作。聘请了7名分别来自政法、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纪委、律师部门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听取他们对法医鉴定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司法鉴定服务公开栏和监督台,将当事人普遍关心的司法鉴定政策、程序、收费标准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二是自我约束,自警自励。实行统一收案、收费、统一指派鉴定人员,实行限时服务,不准无故超过鉴定时限,不准接受吃请,更不准以权谋私。鉴定人员也自觉接受监督,自我约束,如有利害关系的人申请鉴定,都主动要求回避,从不利用职权搞关系、讲私情和吃、拿、卡、要。三是力促和谐,真情服务。办理鉴定业务时,对易产生和激化矛盾的委托案件,耐心向委托人讲清道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鉴定,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社区义务进行法律咨询,并为特殊人群提供司法鉴定援助和上门服务。
四、把鉴定质量建设作为第一准则
一是态度严谨,责任在心。心怀赤子之心,“是与不是,非同小可;罪与非罪,一纸千金;数字大小,人命关天”;把“司法鉴定工作的目标就是实现司法公正”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法为司法公正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是严格审核,质量至上。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严格遵守鉴定意见复核与审查制度,所有鉴定意见书都必须经过两名以上鉴定人共同鉴定并签名,鉴定所负责人审核后才能发出。三是细致鉴定,小心求证。在工作中必须对每个案件都进行详细地研究,对每一份送检材料都不盲目轻信,对于每一个疑点都展开细致地调查取证,充分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不拘形式,经常进行鉴定技巧的探索和研讨。
(当阳市司法局、局法制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