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四项措施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

日期:2010-06-09 10:4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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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督,宜昌市司法局从四个方面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范围、投诉处理机构的通讯方式、监督电话等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诉接待工作。

  二是明确投诉处理程序。对投诉受理、投诉调查、投诉处理、投诉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

  三是严格投诉处理时限。对投诉受理决定时限、投诉办结时限、投诉处理结果告知时限等作了严格界定。

  四是确定工作原则。加强学习,提高投诉处理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管,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格自律,公正廉洁执法;预防为主,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投诉等方面开展好投诉处理工作。

                                                    (局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