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司法局坚持四个结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日期:2010-04-28 09:48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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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枝江市司法局在开展人民调解“和谐使者”大行动中坚持“四个结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取得显著效果。元至4月,全市共排查受理民间矛盾纠纷215起,成功调处215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其中,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9起,防止群体性纠纷3起。

  一是坚持常规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在坚持周排查、月例会的同时,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群体进行重点排查并梳理汇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社情民意,及时提出预防和解决矛盾的可行性办法。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组织专班进行化解,防止纠纷激化升级。

  二是坚持人民调解与联动调解相结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对一般矛盾纠纷,依靠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就地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影响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的“民转刑”案件,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采取“三调联动”方式加以解决;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专业调解组织化解。

  三是坚持强基建网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在巩固“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基础上,规范建设人民调解组织,以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中心为平台,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信访、法庭、基层法律服务所等部门联动的维稳机制,探索建立涉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等专业调解组织,织好基层维稳的网络,筑牢第一道防线。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向办案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督办制、疑难矛盾纠纷研判制、遗留矛盾纠纷疏导制、易发矛盾纠纷预警制等,着力实现调解受案率、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率“三提高”。

  四是坚持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营造关注民生良好氛围。突出人民调解在“保民生”工作中的独特职能作用,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的劳资纠纷矛盾和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困难弱势群体需求人民调解服务增多的实际,做好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对接工作,鼓励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调解的方式参与法律援助,协助依法维权,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全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