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司法局构建“大法援”与“大调解”对接工作机制

日期:2010-04-20 14:46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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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伍家岗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伍家岗区法律援助与“大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大法援”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的工作新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拓宽了渠道。以往法律援助案件绝大部分是以诉讼方式结案的,建立与“大法援”与“大调解”对接机制后,可以通过引导受援人通过接受调解运用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二是提高了效率。通过“大调解”方式办结法律援助案件,既缩短了案件办结时间,又减轻了受援人的经济负担,调解结案使受援人权益在调解成功时就能得到实现,避免了执行难的问题。

  三是优化了资源。通过“大调解”方式办结简单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大大缓解目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与有限的法律援助队伍之间的矛盾,为集中力量办理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节约了人员、精力和时间。

  四是促进了和谐。“大调解”主要是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经说服教育、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为主要方式,弘扬守法、重情和讲理的精神,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有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工作开展一个多月以来,全区受理各类法律援助纠纷4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2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据伍家岗区司法局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