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司法局三项措施助推五大行动深入开展

日期:2010-04-07 11:1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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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都市司法局党组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认真传达宜昌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宜昌市司法行政系统“五大行动”的要求,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五大行动”落到实处。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根据宜昌市“五大行动”方案的要求,宜都市司法局分别制定了人民调解“和谐使者”、法律援助“温暖民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光明之路、法制宣传“与法同行、服务发展”、司法行政“岗位练兵、阳光执法”五大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五大行动”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具体活动内容措施。

  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宜都市司法局将“五大行动”内容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以局党组的名义制定下发了司法行政系统“五大行动”任务落实分解方案,明确了五大行动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活动负责人,相关科室具体组织活动的实施,责任人为科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主任。局党组对“五大行动”要达到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宜都市司法局组成三个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五大行动”进行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满足于应付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五大行动”将结合半年和年终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一并检查验收,其考核结果将作为效能考核奖励,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扣减年终效能考核奖励。

                          (宜都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