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调研员、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金正红在市司法局调研时强调:

提高认识  服务大局  突出特色

积极扎实推进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日期:2010-03-25 17:45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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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上午,市委政法委调研员、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金正红率调研组到市司法局就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专题调研。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志坚,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广钦,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克勤,副调研员王志忠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在听取市司法局推进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意见建议后,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定了“1357”工作目标,创新实施人民调解“和谐使者”大行动、法律援助“温暖民心”大行动、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 “光明之路”大行动、法制宣传“与法同行、服务发展”大行动、司法行政“岗位练兵、阳光执法”大行动等五大行动,思路新颖,措施有力,具有特色,值得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

  调研组指出,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真分析总结我国政法工作的经验教训而提出来的,是政法战线工作观念的重大转变,是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三项重点工作不仅每一项都与司法行政职能密切相关,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职责的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主动扎实抓好“三项重点工作”落实。要正确理解三项重点工作之间的关系。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社会管理创新是动力,公正廉洁执法化是保障。要明确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从服务党委政府大局出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新观念,用创新精神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落实。要在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常态化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以重点工作的突破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要着力打造宜昌司法行政工作特色,力争在社区矫正管理、“大调解”机制构建、专业调解委员会设立、律师办理重大案件随案指导机制、法律援助异地协调机制等方面走出新路,做出特色。要明确工作时间要求,根据三项重点工作总体要求,每年确定几个重点,办成几件大事。

(供稿:办公室                   摄影: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