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光明之路”大行动

日期:2010-03-25 14:4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宜昌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光明之路”大行动

  为切实加强对特殊社会人群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减少社会对抗,努力为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近日,市司法局作出部署,在全市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中开展“光明之路”大行动。

  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光明之路”大行动,是主动适应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而提出的。活动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为重点,以落实衔接管控措施为手段,以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为目标,明确了五大活动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整体联动工作体制。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和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整体联动工作平台。出台《宜昌市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宜昌市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沟通,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帮扶、奖惩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强化一体化无缝对接。组织集中开展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2007年至2009年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活动,摸清和掌握两类人员的底数和动向,建立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见档不见人、见人不见档、既不见人也不见档人员做好登记,协调相关部门认真核实查找,对人户分离的人员落实衔接管控措施,建立省际、地际托管机制。

  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理念,严格落实教育管控措施。按照全面、严格、规范的要求,把矫正措施的实施作为日常社区矫正的中心环节来抓。一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依法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政治权利行使限制等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健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实行“日计分、月考察、季鉴定、年考评”,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三是完善教育矫治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积极探索运用信息通讯等技术手段,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方法,提高矫正工作的科技含量。

  四是创新管理,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基础工作规范。完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责任追究机制,出台《宜昌市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考评办法》。同时要求每个县市区必须建立1---2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切实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有人管,生活生产有人帮,安居乐业有希望。

  五是总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认真总结推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作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市局组织开展的“走进基层看司法”和“法制宜昌”等新闻宣传载体,树立和宣传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人教员中的先进典型,努力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