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宜昌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亮点

日期:2010-02-25 16:38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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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宜昌市司法局党组带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按照“服务经济促发展,维护稳定保民安”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规范统一,加强基础;彰显职能,创新发展。全系统树立和强化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崇尚法治,维护正义,珍惜荣誉,奉献司法”的核心价值观,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进步,为全市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市司法局2009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表彰的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被命名为市级文明系统。回眸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起点、大手笔、快节奏改革发展的生动画卷,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亮点精彩纷呈!

        一、法律服务进百企,跟踪项目促发展

        市司法局专门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保障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五项承诺:一是为在宜投资企业项目洽谈、合同签约、重组上市等项经济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为在宜投资企业经营环境治理和经济纠纷化解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三是为在宜投资企业农民工工伤事故、人身伤害以及子女意外伤害案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四是为在宜投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提供上门公证、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五是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手段,为在宜投资企业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司法局领导带领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分头深入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赠送专门编印的《企业法律风险与非诉法律服务》手册,与项目投资方面对面交流,征求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 ,受到企业家的欢迎和好评。

        2009年,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司法所干部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企业和项目建设解答法律咨询10107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42份,起草审查合同1257份,协助顺利拆迁818户,办理非诉讼业务1291件,代理诉讼案件4436件,帮助企业挽回损失约4804万元。市委办、市政府办、市重点项目办都编发了情况通报和工作简报,推广市司法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工作经验,市领导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大力度服务项目建设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二、法律援助进千家,惠及百姓保民生

        市司法局一是构建了法律援助“四个一”工作机制。即开通一辆法律服务援助工作车、设计一张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图、构建一个全市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网、组建一个高素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团,并通过《三峡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是与市直政法各部门联合建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对接工作机制,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面和受援面,有效保证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果。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全年受理承办法律援助事项1889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75件,同比分别上升80%和56%,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327万元,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92万元,索回人身伤害赔偿902万元,有力促进了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

        三、法制宣传进万户,服务社会促和谐

    一是以贯彻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为契机,制定了《法治宜昌建设实施意见》,在全市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全面服务科学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市依法治市办代表党委政府履行普法依法治理日常组织指导工作的重要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在《三峡电视台》首次启动了《法治宜昌》电视专栏节目,在《三峡日报》首次开辟了《建设法治宜昌  促进科学发展》专版,系统全面地对全市“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各县市区和市直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支持参与法治宜昌创建和宣传活动,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特色、有影响。

    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户,服务社会促和谐”主题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送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全年共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405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余万份,解答法律咨询15万多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40余万人次,有针对性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教育帮助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三中心”“四统一”,司法所建设上等级

        在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扎实开展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率先在全省做到了“四统一”。即乡镇司法所办公场所统一设置司法行政标志标识;司法所公务员统一着司法行政制式服装;司法所司法行政公务车辆统一喷印司法行政徽章标志并安装警灯警报器;司法所工作制度规范统一上墙。

        7月13日至16日,市司法局首次组织全市司法所所有干警统一着装集中在宜昌市中心城区进行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7月17日,市司法局在远安、当阳两地召开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暨“一所三中心”(把基层司法所建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现场会,推动全市所有司法所在年底前全部完成了“四统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全市各地以乡镇司法所为平台,将乡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乡镇司法所已建成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重要力量。该工作模式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市综治办在年底将司法所“一所三中心”建设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市综治维稳“第一道防线”更加巩固。

        全市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认真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参与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全市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8144起,调解成功达成协议17749起,调解成功率达97.8 %,避免和化解群体性事件535起,预防民转刑案件316件897人,预防自杀案件118件207人,为维护全市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社区矫正警务室,开创矫治工作新格局

        市司法局克服困难,从市劳教所抽调劳教人民警察组建社区矫正警务室。6月17日,市司法局在伍家岗区、西陵区同时举行社区矫正警务室挂牌仪式。社区矫正警务室成立以后,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在体现刑罚执行工作中正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劳教警察协助各司法所研究制订矫正个案,明确具体的矫正措施,建立和落实每周一联系、每月一汇报、每季一考评制度,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对不服从监管或者抗拒教育改造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置,确保监管到位,最大限度地防止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

        二是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劳教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组织公益劳动,开展心理矫正、个案矫正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严格执行请假、迁居审批、重大敏感时期逐人走访制度等,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规范了社区矫正措施。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加大。劳教警察沉下社区开展巡、防、管、控,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紧盯社区矫正重点管控对象加强信息采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充分利用警务室阵地作用,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共建平安社区的局面。全市1723名社区矫正对象全年在矫正期间无一重新违法犯罪,达到开展非监禁刑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标准。

        六、安全第一教育为本,劳动教养工作谱新篇

        一是认真落实场所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力量的投入,认真开展安全排查和防范,确保场所和生产安全。市劳教所保持安全稳定,连续实现了“六无” (无逃脱、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所内吸毒)安全目标。

        二是大力开展劳教人员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为让即将解教的劳教学员掌握一门劳动技能,回归社会后自食其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市劳教所连续与市劳保局联合对劳教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有50名符合条件的劳教人员参加了免费厨师技能培训并获得全国通用职业技能中级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有30名表现良好、有创业愿望的劳教人员参加了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和市劳教所联合举办的首期SYB(创办你的企业)的封闭创业培训,经评定合格后获得了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三是修定完善教育矫治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转化质量。市劳教所组织专班编印了涵盖《论语》、《三字经》、《弟子规》等国学内容的《劳教人员文化教育读本》,发放到劳教人员手中,并督促他们学习,使他们能够在中华民族优良文化的熏陶下,认识自我、改变自我、发展自我,达到悔过自新、决裂就我、重新做人的目的。市劳教所对新入所劳教人员全部进行心理测验分析,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堂化教学重点内容。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育矫治质量不断提高。全年劳教人员月违纪率同比下降78%,所内改好率达98%,所内发案为零。组织开展了执法专项检查与场所专项整顿活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2009年,在全省劳教系统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宜昌市劳教所被评为优秀单位。

        七、管理与服务并重,律师执业更公信

        首先建立了律师执业指导协调工作机制。结合宜昌律师行业的实际,从管理服务并重出发,积极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律师执业现状,请市领导到律师事务所检查指导工作,争取市领导重视律师工作,制定出台了由市委政法委领导、市直政法各部门和市律师协会、宜昌仲裁委参与的《关于建立律师执业指导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律师行业逐步消除客观上存在的执业障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律师正当执业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受到全市律师的肯定和拥护。

        二是建立律师参与重大信访案件接访机制。市司法局与市信访局联合建立了律师参与重大信访案件接访机制,成立了律师参与处理重大信访案件法律服务团,规定律师参加陪同领导接待重大信访案件,并提供法律意见;各级信访领导小组在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方案时,邀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律师在信访接待中发现应该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应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以帮助依法解决问题等。全市律师全年共参与信访值班接待上访群众425人次,参与重大信访接待20余人次,帮助解决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20余起,工作成效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三是建立激励表彰宣传工作机制。4至5月,市司法局与《三峡商报》联合主办了“宜昌首届诚信律师大家评”活动,经过律师自荐(或单位推荐)报名、社会公示、公众投票、综合评定等程序,评选出20名律师为宜昌市首届诚信律师。在9月举行的全市纪念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大会上,市领导为三名被记功的律师颁发了证书。通过开展“宜昌首届诚信律师大家评”和为有突出贡献的律师予以记功嘉奖活动,组织媒体宣传律师参与法制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事迹,进一步加深公众对律师工作的了解,增强了律师执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

        八、便民服务新举措,关爱民生送温暖

        市司法局筹措近20万资金改造建成公证办证大厅和法律服务大厅,专为残疾人铺了盲道和缘石坡道,在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了“残疾人接待室”、“青少年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市司法局已将市法律援助中心从三楼、市公证处从二楼整体搬迁到一楼办公,分别实行一个窗口集中接待、一条龙服务流程,法律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为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办理公证、咨询法律和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极大方便,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市“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专线平台全年为求助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6185人次,其中来电2873人次,来访4312人次;及时编发《12348周讯》反映社情民意,市委副书记李亚隆给予批示肯定。市法律援助中心编印了《宜昌市法律援助宣传手册》20000份、《出租车交通事故法律知识五十问》10000份及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00份免费发放,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覆盖范围。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法律援助事项6185件,其中刑事案件78件,民事案件42件,受援人数达138人,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68余万元。

        九、规范严格强管理,司法考试创新高

        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提出的考务工作“四最”、“四严”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运作。一是加强考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首次制定和运行了由市政府加强领导、市司法局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司法考试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考务工作的力量调配,形成上下联动,全系统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考务工作的格局。市司法局从各县市区司法局抽调13名纪检组长担任流动监考,增强了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光荣感。

        三是制定《国家司法考试宜昌考区2009年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宜昌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应急预案》、《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处置预案》、《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宜昌考区联防联控工作方案》、《2009年宜昌考区国家司法考试监考工作流程》、《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职责奖惩办法》等考务工作方案和制度,对考务工作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做了充分考虑,精心部署。

        宜昌考区2009年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955人,考试于9月19、20日在市第六中学举行,共设33个考场和1个预备考场。宜昌考区共有199名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其中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考生44名),合格率达22%,整个考务工作中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上线率在全省市州位居前列。

        十、树立核心价值观,队伍建设上台阶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司法局党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引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信心得到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思路和基本共识得到进一步明晰;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作用得到进一步显现。

        二是在全系统树立宜昌司法行政机关的核心价值观,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崇尚法治、维护正义、珍惜荣誉、奉献司法”。 在全系统大力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对长期在司法行政岗位默默奉献、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基层群众高度赞扬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给予记功嘉奖,不断强化了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的核心价值观、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是联合新闻媒体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在《三峡日报》专版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在《三峡晚报》推出“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及新修订《律师法》实施1周年”专栏宣传活动。在《三峡商报》开展 “宜昌首届诚信律师大家评”活动。在互联网开通宜昌司法行政网站,面向更大范围宣传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更加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性质和任务,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地位和社会影响,首次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之春》大型春节文艺晚会,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宜昌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区域性交通中心、区域性科教文化中心、三峡旅游龙头和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