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劳教所连续五年实现“六无”目标

日期:2010-01-15 14:3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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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宜昌市劳教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场所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牢固树立安全首任意识,着力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促进了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连续五年实现司法部提出的“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所内吸毒”的“六无”目标。

  一、构建安全教育体系,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

  该所形成了常规安全教育、专题安全教育、安全形势教育、现场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安全教育体系,坚持运用个案实例对民警进行安全教育,并自行编制警示教育读本下发到各个部门,做到警钟常鸣,增强民警的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在场所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张贴安全工作教育漫画,使干警随时随地受到警示,形成时时想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安全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

  该所修订完善了基层民警带值班制度、所情教情动态分析排查制度、民警直接管理工作规范等15种工作制度,建立了所党委定期研究场所安全形势、首问责任制、督促巡查制、安全责任倒查追究制,把安全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形成了人人参加防范、防范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督察组随时对民警在劳教人员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的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当场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通报。

  三、构建安全防控体系,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该所深入贯彻落实以“安全防控机制、安全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领导责任机制”等四项工作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构建“领导包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包干警,干警包劳教人员”的安全责任网络,每年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同时每年坚持做到了半月中队查,全月大队查,季度大排查。五年来组织各类安全排查200余次,排查中突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要环节、重点人员,注重“全、细、实”,每次都做到了查前有组织、查后有通报、整改情况有反馈。五年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00余起,化解劳教人员矛盾纠纷450余起,2009年劳教人员违纪率同比下降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