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医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日期:2009-12-09 11:14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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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结束的2009年度全市法医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检查结果显示,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基础建设、司法鉴定仪器设备配备、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规范执业和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为维护司法公正、弘扬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共创和谐宜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鉴定业务工作、内部管理、监督自律等制度,对鉴定人基本情况、鉴定流程、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等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实施鉴定行为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基本配齐;司法鉴定机构办公场所建设成果明显,基本做到了办公室、鉴定室、档案室独立设置和合理划分。

  三是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能够按照规范化执业的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鉴定人,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没有明显的超业务范围鉴定、鉴定人跨机构执业、虚假宣传和鉴定、采取支付回扣、介绍费等进行不正当竞争、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了有序竞争。

  四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将政治学习与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活动常态化。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和通过了伤残程度鉴定和损伤程度鉴定两个项目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建立了内部自律和社会监督制度,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五是鉴定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鉴定文书讲评、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疑难案件会鉴、重大司法鉴定事项报告、鉴定文书审批制、投诉查处等质量控制制度。对已制作的鉴定文书相互进行讲评交流,对重大疑难鉴定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确保鉴定意见科学、客观。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保持在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