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创建取得新突破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宜昌市劳教所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从省精神文明办传来喜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宜昌市劳教所被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称号,至此,全系统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的达到了三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
宜昌市司法局党组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开拓创新为重点,以服务中心工作为目标,狠抓文明创建工作。全系统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着力创新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机制,先后创新法律服务机制,跟踪项目建设服务;创新法律援助机制,贴近困难群众维权;夯实基层司法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创新社区矫正机制,构建一体化矫正体系;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提升律师队伍形象;坚持以人为本,造就一支精神焕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中的服务保障能力,在全局性工作中的影响力,以及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活动中的整体实力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整体形象不断提高的目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以司法所业务工作创优示范基地、联村服务基地、宜昌监狱、市劳教所警示教育基地和火烧坪机关干部锻炼基地等四个基地建设为平台,强化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强化服务高效型机关的建设,实现文明创建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着力提升普法工作水平,着力基层人民调解,着力弱势群体维权,实现文明创建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大力实施法律顾问、法律知识手册、法律咨询、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五个下乡”的服务活动,实现文明创建与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司法厅表彰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先进集体、2008年度全省司法所建设先进集体、2007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局长田科录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先进个人。县法律援助中心受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表彰,当选为2007年度宜昌市十大民选新闻人物。
宜昌市劳教所抓班子,带队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文明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强化基础业务建设,进一步深化“大练兵”活动,广大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行三种管理模式,切实提高了教育矫治质量。强化劳教生产的习艺性,劳教生产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显著提升。以推进生活卫生标准化管理为重点,加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力度,实现了无群体性传染病疫情、无食物中毒事件的目标。自建所以来连续4年实现了“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无所内吸毒”“六无”工作目标。先后被评为市、区文明单位、全省劳教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获省财务管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