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四项措施做好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

日期:2009-08-05 11:20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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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市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等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志坚作动员讲话并对迎检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广钦主持会议,局党组全体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局长是机关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其他局领导都是责任人。局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创建任务的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创建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是明确任务。全局干部职工要迅速学习掌握《市民公共文明守则》、《城市公共文明常识问答》、《公共文明礼仪》等内容,,保持机关环境卫生,规范机关办公秩序,营造文明有序办公环境。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中心、市公证处等窗口部门要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三是严格考核。局党组把这次创建活动完成情况纳入对科室、干部个人年底目标考核,凡是工作不力,以及在暗访、测评等环节出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年底一律不予评先并将追究责任。

  四是抓好宣传。通过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营造“争创靠人人,人人为争创”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机关创建活动每个环节、每个阶段采取的措施、开展的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干部职工参与度,鼓舞干部职工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