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一号专题办公会议纪要部署司法行政工作
2009年4月2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蒋国平在市司法局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思路,并对进一步做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此,市委政法委下发〔2009〕1号专题办公会议纪要。
会议认为,市司法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谋划各项工作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积极开展“一所三中心”建设、“法律服务进百企,跟踪项目促发展;法律援助进千家,惠及百姓保民生;法制宣传进万户,服务社会促和谐”三大工程和社区矫正警务室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四个一”法律服务援助机制,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力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值得充分肯定。希望市司法局今年在树典型、抓品牌、创特色方面有新的突破。
会议要求,市司法局党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的找准定位、明确路径、强化职能,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强化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识,切实做好服务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和“一所三中心”建设,按照“三统一”的标准(即办公场所统一设置司法行政标志标识、司法所公务员统一着司法行政服装、公务车辆统一喷印司法行政徽章标志并安装警灯警报器)将乡镇司法所建成基层综治维稳的重要力量。有条件的地方,以乡镇司法所为平台,将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符合条件的司法所长可以兼任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年终将司法所“一所三中心”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调研我市律师执业环境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进一步改善和保障全市律师执业环境。建立健全律师执业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有争议案件的指导协调沟通机制,建立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与法院司法援助对接机制。切实做好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按照政策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上报省司法厅,逐步解决市司法局机关干部警察身份待遇。市直政法机关干警交流使用时要将市司法局年轻干部纳入其中一并研究考虑,充分调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